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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中医药大学母婴关爱室管理办法


附件1:


北京中医药大学母婴关爱室管理办法

(2023年)

     为贯彻落实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切实为女教职工怀孕期和哺乳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,提供一个私密、干净、舒适、安全的休息场所,学校建立“母婴关爱室”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服务功能

(一)为哺乳期女教职工提供相对独立的哺乳、休息场所。

(二)为正在孕期的女教职工提供休息的场所。

(三)帮助准妈妈和新妈妈们交流育婴心得的教育交流场所。

二、服务对象

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本校女工会会员。

三、开放时间

学校上班期间,周一至周五8:00-17:30

四、网上申请使用程序

处于怀孕、哺乳期的女工会会员本人在校园内网上一表通服务平台填写《北京中医药大学母婴关爱室使用登记表》后,经本单位分工会主席审核通过,校工会开放申请人使用权限进行使用。

五、相关规定

(一)房屋使用:该室供怀孕和哺乳期女教职工白天休息和喂奶使用,按照申请使用程序获得该室的门禁使用权。

(二)使用期限:孕期女教职工的使用最晚时间为休产假当天,待产假结束后如哺乳期仍需使用母婴关爱室,请再申请。哺乳期使用时间原则至孩子1岁止,需适当延长时间的,再行申请。

(三)设施维护:该室设有沙发、桌椅、电冰箱等物品,均为公物,敬请注意卫生,爱惜使用,请勿携出及擅自移动。该室为使用者共用场所,个人物品请自行保管。

(四)日常管理:校工会进行不定期巡检,日常设备及保洁工作由后勤物业代管。

(五)该室仅限申请使用者本人使用,并谢绝男士入内。

本办法自发布即日起实施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10月27日